9月12日下午,安县供销联社党委书记、主任赵刚友组织联社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衡阳破坏选举案例。
2012年底到2013年初,湖南省衡阳市发生了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省级人民代表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人大代表如此大面积的权钱交易,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更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
联社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促使人们依法办事,提高法律的公信力。大家认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惩处,遵纪守法有利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
通过这次学习,大家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特别是“一把手”切实负起责任,按照“下管一级,上追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承担起该负的责任。二是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法纪意识,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在法纪问题上,不能看环境讲条件,见风使舵,不能讲功利搞个人算计,耍小聪明,必须毫不含糊、毫不动摇、毫无条件的执行。三是党员干部要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所有掌权者用权者必须过好的一道关。要做到慎独慎微,还要慎众慎从,严格按规矩办事。 (朱志先、何林玲)